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提高处置安全事故及突发性事件能力,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、突发事件的发生,降低所造成的损失,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 事故分类、工作原则
按照事故的可控性、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,分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、森林火灾、森林病、虫、鼠害等林业生物灾害。
工作原则。坚持"以人为本"的理念和"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"、"预防为主、科学防控、依法治理、促进健康"的方针,贯彻"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、单位自救、社会救援、整合资源、平战结合"的原则。
二、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
林业局领导班子负责事故、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。总指挥由主管局长担任,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长担任,其它相关科长为指挥部成员。
办公室设在相关科室。其职责是:履行值守应急、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,发挥运转枢纽作用。
工作机构由机关各科室、相关基层站组成,负责落实局领导班子的有关决定。
三、 预防、预测、预警
1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排除隐患,防止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;对安全管理人员、专业人员进行培训,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。
2、有关科室要定期发布安全工作、突发事件信息、隐患情况和分布区域,基层站要定期汇报安全生产情况,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鼠害、营林等安全生产工作;
3、对事故、突发事件等级进行科学评估,按照局领导班子决定,由相关科室进行公告,并发布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。对居住偏、远、散的人群要逐户通知。
四、 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
1、报告
事故、突发事件发生后,发生单位或从事林业经营的业主,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林业部门,由当地林业部门上报区林业局,必要时,由区林业局上报区政府,形成逐级上报的报告制度。
2、方式与内容
初报可利用电话直接报告,内容包括:事故、突发事件单位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地点、时间、类别、损失及概况。
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,报告确切数据、事故突发事件原因、进展情况、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。
结果报告,在事故、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结束后,由负责调查处理的科室及基层单位形成事故调查报告,经班子审核后上报。
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,应及时请求上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,启动上级应急预案。
3、应急决策
区林业局接到事故、突发事件报告后,根据事故、突发事件的性质、类别、危害程度、范围、可控情况等,提出具体意见,通知事故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,综合事发地建议,做出决定。责成相关科室、基层站采取响应应急措施,指导援救工作;调集应急抢险专业队和抢险救援物质,必要时请求森警支援;发生安全事故、突发事件后,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发地,进行现场指挥。超出本级应急处理能力时,报上级应急处理机构,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。
五、预案启动
应急预案启动后,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相关科室、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,部署各项行动方案,组织人员进入岗位,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。
应急联动。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应按照职责分工,各司其职,协同作战,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
抢险救援组由林政稽查队、当地基层站人员组成,可根据需要调集后续增援队伍;
隐患处置组由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,负责查明事故、突发事件性质、类别、影响范围,查明存在的其它危害,消除隐患。
联络协调组由人秘科负责,做好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的传达,日常事务协调等工作。
后勤保障组由人秘科、当地基层站组成,负责救援物质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六、应急处置
事故发生后,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,各组联动,协同作战,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,把损失降到最低水平。
七、应急终止
应急指挥部,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及突发事件调查组的意见,事故现场隐患得到妥善处理,突发险情得到根本消除,经指挥部确认,可以撤回救援人员。
八、保障措施
1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专业培训,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,增强防控突发事件能力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,安排好安全生产和各类突发事件预测预报工作。
2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,消除事故隐患。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,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。建立健全预测预报点,形成监测网络和体系,及时、科学、准确地发部信息。
九、适用范围
本预案适用于局机关、基层站安全生产工作,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森林火灾、森林病虫鼠害等林业生物灾害。
各林业工作站、木材检查站,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;严格监测、防控林业生物性突发事件。要按本预案要求,成立安全事故、突发事件等应急事件组织领导机构,分门别类,配齐配全人员,落实责任,遇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,确保行动迅速、有条不紊、处置果断、措施得当、效果良好,切实把事故及灾害程度降到最低水平。
2006年4月28日